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雖然標題已經暴雷了 但還是勉強看一下吧 XDDDD

12/16 晚上六點半 到了集合地點 第一個到的是 壹傳媒!!! 只能說 他們真是申訴報料的好朋友

然後就沒有人來了 哈 很虛  我跟我兩個朋友 一共受害者三人就前往警局

(報案途中還有一位網友跟東森記者加入  也謝謝他們的幫忙)

一進到警局 就看到有"不少"的警察在場 當我說我要報案 坐下來要解釋的時候

後面的壹傳媒造受警察激烈的制止 當然這不是重點

重點是 當我們開始說明原委後 當場的警察在制止壹媒後瞬間減少了有一半以上

不過我們主要還是跟兩個警員報案啦


右邊的先稱他為 大河蟹  左邊的不用理他



這個先稱他為小河蟹  (不知道為什麼叫河蟹 麻煩自己去搜一下 這裡不便說明)

報案主要就是跟大、小河蟹報的
 
一樣重點擷取 不記載詳細對話  因為對話聽到你會快轉

首先 第一個重點就是 警察在澄清他們不會吃案 很多人都誤會他們了

我也想跟你們說 我今天去報案不是演給記者看的 就算記者沒來我也會去報案  至於從現場少了一半的警察 就不知道是誰在演給誰看了 

 

然後我們說明了我們的情況 當我想認真說明整件事的原委時 一直被打斷

大河蟹說: 從你聽起來的入會付費制與稿費部份 法律來講很難指控他是在"詐騙"
                你們要集結網友連署  然後去勞工委員會提出或詢問比較有可能把你的365塊要回來
                因為這比較屬於勞資糾紛 我們警方可能比較沒有辦法處裡

從頭到尾 大河蟹講的重點就只有這個  不過這個重點他可以講八百次也算很有耐心   
 

 
一聽到叫我們去勞工局  "不能沒有你"的畫面 馬上就出現了  我想到最後就是一群美食記者拿著哈根達斯作勢跳橋的畫面...

其實這個時候我大概就知道結果是多麼不令人期待了

不過我們還是想做點什麼 所以問說可以先備案留查之類的 然後我們就開始無知的備案

最後重點是 備案一點用都沒有 警方也無法對賴昌源做出扣留動作 除非他犯了"刑法"

而所有的匯款單、資料都派不上用場  (在這裡也謝謝大家提供你們的證據給我 哀~)

 
小河蟹人比較好 應該說他比較聽的懂我們在說什麼 也比較不會做出無謂的回應

不過從頭到尾 我沒有完整講出整個案件  警方也只是片面了解 也看不出有想要了解此事的感覺

警方就感覺我們只是想要去要回那"365塊"的報名費  就算我們解釋了八百次是我們不希望大家受害
 
所以 到最後 我也只想快點簽字回家

  

雖然整個報案其實我有預期到是這樣的結果 所以也沒有太失落

主要是想知道怎樣才是對我們最有幫助的 或是可以制止湯圓繼續犯案的方法

至少是 還有勞工局那邊可以詢問一下勞資關係法 看有沒有辦法 也希望大家盡自己的知識與能力出來幫助大家

如果你知道這方面的資訊 歡迎跟我討論


不過報案的途中 有個令人振奮的消息就是 東森播出新聞啦!!!! (不過壹媒記者是很失望啦 XDD)



比較不好意思的一點是 他們用的影像沒有跟部落格主人先說一聲

他們翻拍的資料是我給的 所以如果有用到你們影像或文字的畫面希望大家可以見諒

主要是 感覺這件事終於受到尊重  紓爽阿~~


 
所以最後結論就是~呼應標題就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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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蔡阿令的影像旅行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10) 人氣()